“期间核查”之个人心得 这里谈个人对“期间核查”的一些看法,首先定义,依据JJF1069和GB/T27025的定义:“实验室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日程对计量基(标)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进行核查,以保持其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期间核查”的目的是确认设备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是否得到保持,是对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后准确性的一种辅助性判断,它应该是简单可行易操作的,这种判断的前提当然是设备提供的量值准确,但是这个前提不是“期间核查”能够保证的,因为“期间核查”不具有溯源性,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还要定期对设备开展检定或校准的原因,如果能以“期间核查”的方式保证设备的准确性,那还要检定或校准有什么用? 因为“期间核查”不具有溯源性,所以不要求核查标准具有溯源性,只要求其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以期发现被核查设备的计量特性的变化,当然核查标准应该有被核查的量值,但是有被核查的量值并不代表需要自身提供这个量值,在被核查设备刚完成检定或校准后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就是为了确定这个量值。 “期间核查”需要有稳定的核查标准,如果没有稳定的核查标准,可以不进行“期间核查”,也可以用历年的检定或校准数据绘制稳定性考核曲线图。有量友提到利用高等级计量标准对设备进行测量或者相同准确度等级的设备之间进行计量比对的方法,可以达到“期间核查”的目的,但是这样的条件可能有些困难,除非被核查设备是本单位次级计量标准或者本单位有多台相同准确度等级的被核查设备,显然这对于大多数设备是不适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