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塊的計量性能要求和外觀要求 一、量塊性能要求 1.截面尺寸、連結孔和支承定位線應符合表3.4、圖3—6的規定。 2.對側面的要求 (1) 量塊側面的平行度、側面對測量面的垂直度和側面之間的平行度均應不過表3.5的規定。 表3.5
標稱長度 Ln/mm | 大允許值 | | 平面度/µm | 垂直度Sp/µm | 平行度/µm | | Ln<10 | 40 |
| 80 | | 10≤Ln≤25 | 50 | | 25<Ln≤60 | 70 | | 60<Ln≤100 | 100 | | 100<Ln≤150 | 40+40×10/ Ln | 100 | 80+80×10/ Ln | | 150<Ln≤400 | 140 | | 400<Ln≤1000 | 180 |
側面的平行度用間隙法檢測;側面之間的平行度用千分尺檢測。 對於側面對測量面的垂直度Sp,用直角尺和平面板檢測。如圖所示,檢測時,將量塊和0級直角尺置於平板上,移動直角尺使其工作邊與量塊測量面接觸,用光隙法測出直角尺與量塊測量面之間的大間隙。當量塊的兩個較窄側面分別與平板接觸,可測得四個間隙值Sa1、Sa2、Sa3、Sa4;當量塊的兩個較窄寬側面與平板接觸,可測得四個間隙值Sb1、Sb2、Sb3、Sb4。 依據表3.5中Sb值計算: Sap=Sp(a–2×0.8)/Ln ………………式(3.2) Sbp=Sp(b–2×0.8)/Ln ………………式(3.3) 測得的Sai值應不過Sap,測得的Sbi值應不過Sbp。 (2) 量塊的所有棱邊應具有半徑不大於0.3mm的倒圓或不大於0.3mm的倒棱,在倒棱邊與測量面之間的連接處應保證不降低測量面的研合性。 (3) 量塊相鄰側面之間的夾角應為90°±0°10′。 3.表面粗糙度 鋼制量塊各表面的表面粗糙度見表3.6的規定。其它材料制造的量塊各表面的表面粗糙度參考表3.6的規定或由制造者提供。 表3.6
| 表面名稱 | 等 | 級 | | 3,4,5 | 1,2,3 | | 測量面 | Ra0.016或Rz0.08 | | 側面與測量面之間的倒數棱邊 | Ra0.32 | | 其它表面 | Ra0.63 |
量塊測量面的表面粗糙度用於涉顯微鏡或其它儀器測量;其餘表面用樣塊比較法或輪廓儀測量。 4.測量面的平面度 應符合表3.7的規定 表3.7 量塊測量面的平面度
標稱長度 Ln/mm | 等 | 級 | 等 | 級 | | 3,4 | 1 | 5 | 2,3 | | 測量面的平面度大允許值/µm | | 0.5≤Ln≤150 | 0.15 | 0.25 | | 150<Ln≤500 | 0.18 | 0.25 | | 500<Ln≤1000 | 0.20 | 0.25 | 注:1、距離測量面邊緣0.8mm範圍內不計。 2、距離測量面邊緣0.8mm範圍內,表面不得高於測量面的平面。 |
量塊測量面的平面度用平面平晶用光波干涉法測量。 5.測量面的研合性 量塊測量面的研合性應符合表3.8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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