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是永恒的追求 无论是古代亦或是在现代,造假和打假一直在持续着,造假与打假相伴相生,在利益的动态平衡中长期共存。历朝历代基本按照士农工商的顺序进行阶层地位排序,商人总体地位很低。朝廷政策总体的基调是大力发展人口,重农抑商,因此。历代也都或多或少的出台一些关于商品贸易的法律或规定。商人本就善于精打细算,只要认为对自己而言利大于弊,总会有人以假乱真,制造假的伪劣商品。 古代假货伪劣商品主要行业 1.仙丹灵药。古代对于求仙问道之事颇为迷信,不少人装神弄鬼以假药糊弄求药之人。所谓的灵丹妙药,其实很多含有铅、汞、硫、砷等化合物,不仅不能*、延年益寿,反而加快死亡。丹药之所以有市场,主要是一些达官贵人在年老之后,只要有任何希望能够延长生命都会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据传唐太宗、明世宗等晚年都尝试过丹药,有人猜测其死与服食丹药有很大关系。 2.古董字画。古代商品市场不像现在如此发达,商品种类较少。而古董字画的价格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且活跃市场少,因此成为造假的重害区。假如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就被后人多次临摹,甚至从正品中切割部分混到赝品中,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 3.酒水。现代科学技术发达,一般的生活用品造假根本看不出来,因为其功能性与真品*一样,古人喜欢喝酒,且酒水品质差异甚大,又因商品流通差,一个地方的人难以分辨其他地方物品的特性。因此,酒水成为造假常见的商品,且造假成本极低,大多为直接掺水。 4.种子。民以食为天,古代重农抑商,农业相关领域的商品市场规模大,农作物种子造假掺假也成为不法分子的觊觎对象。 古代打假 现代打假首先从制度规章出发,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古代亦是如此。 1.机构设置。朝廷设置专门机构或在特宝具行业物品中加盖公章。如宋朝负责制药的惠民局和和剂局各自有“药局印记”和“和剂局记”四个字的大印。 2.法律设置。《礼记·王制》说,“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度狭不中量,不粥于市;色乱正色,不粥于市”。意思是不达到标准的商品,不应在市场上出售。而唐代则直接列出违反市场规则的处罚:《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售,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意思是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使人致病的,杖90;故意卖人并致病的,判一年;故意并致人死亡的,可判死刑。 只要有足够的利益,造假不会因为打假而*消失。对于现代社会的我们,只能更多的依靠法律制度、事前备案审核、事中监管、加大维权等尽可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你是否买到过假货伪劣商品?你是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的?欢迎留言与我交流。 |